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经前期公开遴选、资格审查各应聘律师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等,初步确定聘用******事务所刘虹律师为我校(院)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7月17日--7月24日。
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553-****589)
********学院)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