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虎溪河及梁滩河流域**段排口整治项目已由**市沙****委员会以 沙发改〔2024〕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沙坪****管理处,代建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陈家桥街道、丰文街道、土主街道、回龙坝镇、青木关镇、**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工程为**河、虎溪河及梁滩河流域**段排口整治项目(二期),主要工作内容为改造排口上游错混接点位25处,共计新改建De110~d1000排水管渠2.1km;管网缺失补建2处,共计**d300~d1000排水管渠0.6km,**DN150~DN250排水压力管道0.3km,****泵站1座;****泵站1座;修复排口上游d300~d1000排水管道Ⅲ、Ⅳ级结构性缺陷114处,其中Ⅲ级结构性缺陷修复73处,Ⅳ级结构性缺陷修复41处;改造排口上游d300~d2000堵塞严重排水管渠0.5km,d300~d2000堵塞严重排水管道清淤约3.5km,B×H=300×300~B×H=500×700堵塞严重排水管涵清淤约0.8km;并完善相关排水附属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以开工令发出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条款要求。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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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市**区小龙坎正街168-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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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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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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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400030 | |
| 联系电话: | 023- ****5538 | 联系电话: | 023-****1822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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