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生态修复方案)委托评审单位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5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地质大队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生态修复方案)的评审工作。
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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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