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兴城分局关于2025年7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兴城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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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7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5-07-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7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011

传真:0429-****77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处理厂项目

******公司

****卫生院北侧

****集团****公司

该项目位****卫生院北侧。建设性质为**,建设内容:****泵站一座、DN200mm污水输水干线3.8km、DN200mm工业废水输水管线2km、DN200mm回用水管线3.8km;污水厂内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调节池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AO生化池及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消毒接触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加药间、污泥储池及污泥脱水间、工业废水预处理的调节池、缺氧池、厌氧氨氧化池、斜板沉淀池等。DN300mm尾水输水管线10.6km和八字出水口一座。****水厂****卫生院****水厂****卫生院不再运营)现有建筑物作为综合办公楼。建设规模:建设2700m3/d(1500m3/d生活污水+1200m3/d****处理厂1座。兴****处理厂拟分两期建设,除2km工业废水输水管线和工业废水预处理的工业废水调节池、缺氧池、厌氧氨氧化池、斜板沉淀池设备安装为二期建设内容外,其他土建工程内容均在一期工程阶段内完成。

建设工期:一期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包括运行调试共12个月。二期2026年5月至6月。

项目总投资6463.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63.71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厂工业废水调节池、厌氧氨氧化池采用池体加盖局部抽气收集形式;生活污水预处理间格栅池,采用局部密封抽气收集形式;污泥脱水间采用车间整体抽气收集形式;上述恶臭气体经过收集管道进入1套生物滤池除臭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产臭区域定期喷洒除臭剂、厂区绿化。经处理后的无组织臭气排放须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排放源恶臭气体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厂厂外废水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粗格栅及调节池+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预处理,工业废水经调节池+缺氧池+厌氧氨氧化池预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水一同经“AAOAO+ 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河;厂内污水处理:污水厂全厂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内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经汇****水厂处理工艺前端粗格栅处进行处理,与厂外废水一同处理达标后排入**河,雨水采用地面坡度散排至西北侧排洪沟;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危险废物。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废滤料、栅渣、沉砂与压榨后日产日清的脱水****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污水处理厂污泥稳定化处理控制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同时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处理厂污泥经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填埋场填埋处理”的标准要求。

(六)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废水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监控,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