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生态环境分局

审批
安徽-阜阳-颍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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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办公室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标题: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公司**蚯蚓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文号:
信息来源: ****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7-17 发布日期: 2025-07-17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公司**蚯蚓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17 10:40



泉环行审函〔2025〕7号


******公司:

报来的《******公司**蚯蚓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及你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核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位于**省**市**区伍明镇张袁村,项目占地30亩,总建筑面积1102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污泥发酵车间,蚯蚓养殖车间,设备检修间等,以及配套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蚯蚓300吨、蚯蚓粪(营养土)7500吨。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混合搅拌原料暂存工序和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废除臭剂包装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设置分区防渗系统。原材料仓库、沉淀池、集液池、化粪池、养殖区、发酵池、危废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生产区域划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渗透系数≤1.0×10-7cm/s。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要求,你单位“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和**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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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











抄报:****环境局、****政府

抄送:伍明镇、**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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