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01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11窗口
项目名称:**有机肥生产包装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石坡乡盘马池村西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清沐泽****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县石坡乡盘马池村西北,总占地面积155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产车间一座,内设储存发酵池、粉碎机、搅拌机、造粒机、烘干机、冷却机、筛分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建成后规模为年产10000吨有机肥。项目总投资5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2022年10月20日,该项目取得了**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成。后续建设过程应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噪声影响;废包装材料外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发酵池采用全封闭结构,产生的发酵废气(NH3、H2S)采用1套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烘干、冷却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NH3、H2S)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1#)+生物除臭塔(与发酵区共用)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关限值,同时应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相关要求,NH3、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
粉碎、筛分、混合搅拌、造粒、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2#)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同时需满足《**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19〕9号)中的管理要求。
生产过程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皮带输送全封闭,厂内设洗车平台,生产区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三)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物除臭塔循环废水用于发酵补水,生活污水依托壶******社旱厕,定期清掏。项目废水均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产生的废机油、废棉纱手套、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物除臭塔污泥和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做好基础减振,采用柔性连接,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运行条件良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其他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危废贮存点、发酵池等区域做重点防渗处理,生产车间、洗车平台进行一般防渗,加强管理,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定期进行工作人员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