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审〔2025〕125号
****改革局关于**县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5〕15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局
项目统一编码:****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叶潭镇、**镇、仙塘镇、上莞镇、黄村镇、黄田镇和蓝口镇,采用拦挡工程、植被恢复工程、排水工程以及管护工程等开展本项目,总复垦面积约60万平方米,规模为中型。主要建设内容为喷播植草约11015平方米、撒播植草约160570平方米、植生毯绿化约47378平方米、种植灌木约7330株、种植乔木约22322株、土地平整约155284平方米、拦沙坝约615立方米、排水沟约5400米、沉砂池19座、警示牌34块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1575.63万元内。资金来源:由上级资金统筹解决,不足部分提请县财政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 ****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关于**县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632号);《关于**县 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119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5〕632号文要求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