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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泾党办发〔2025〕6号)文件要求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发〔2025〕4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中心、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组成验收组,对我镇2025年18个行政村农户、2******社种植的菌菇进行了验收。
经验收,我镇2025年18个行政村农户种植香菇300户,469899棒,补贴资金****844元,******社香菇及木耳223352棒299384元。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验收结果有问题,请以来电、来访或书****人民政府反映,对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属实后取消其项目补贴资格。
公示期限: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3日
举报电话:0954-****154****农业农村局)
0954-****256****政府)
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来信、来访地址:****
附件:**县泾**镇2025年菌菇产业菌菇种植验收公示花名册(农户).xlsx
**县泾**镇2025年菌菇产业菌菇种植验收公示表(村集体第二批).xlsx
**县泾**镇2025年监测户、低收入群体菌菇种植验收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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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