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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信息分类 | 审批前公示 |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名称 | ****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不予审批意见的公示(****木材加工项目(重大变动))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木材加工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不予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的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55-****952
传真:0855-****791
通讯地址:**市凯开****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编:556000
拟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 1 | ****木材加工项目(重大变动) | **县丙妹镇四寨** | **** | **丽品****公司 | 1.取消原环评中的原木断料、开料、解板工序,变动为直接购买已完成断料、开料、解板等工序的原木板;2.因市场需求,需在原有胶合板生产线上增加压贴工序,相应的原辅材料使用量也有所变动;3.因增加压贴工序,导致蒸汽使用量增加,原项目设置2台4t/h生物质锅炉(1备1用),变更为2台生物质锅炉(每台6t/h)同时投入生产。 | 本项目未充分分析与《**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政府****园区建设,鼓励和引导现有****园区。**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