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石家****公司
所在地:**市**区
债权总额:4,399.04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
债权情况:
********公司)拥有的******公司、石家****公司2户债权资产,截至处置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两户债权剩余债权总额4,399.0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919.34万元,利息132.71万元,孳生息2,346.99万元。
担保情况:
该2户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公司债权资产保证人为:******公司、韩建欣、韩会娟、康海涛、杨红彦、申军祥;石家****公司债权资产保证人为:****公司;康建合、吕金素;吕金旗、王韶媛。
企业经营情况:企业已停业。
诉讼情况:该2户债权均已经诉讼,取得生效法律文书。
处置方式:竞价、拍卖、竞标、协议转让、债权重组等交易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以下主体除外:①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②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③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④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⑤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⑥****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分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债权转让金额最终以签署协议上的转让金额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1-****3283
联系地址:**省**市红军大街27号
邮政编码:050061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1-****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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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