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化处理设施项目意向投资单位的公告
为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化利用,****(以下简称“****市容局”)计划在******园区内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化处理设施。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其投资优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投资意向单位。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地块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于**区港沿镇北部,**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东侧。规划生活垃圾炉渣**化利用设施处置规模为300吨/日。规划用地面积26670平米,地块性质为环卫设施用地(U3)。
二、工艺技术基本要求
1.工艺技术需符合国家及**市相关环保标准,确保全过程无二次污染。
2.工艺路线需与项目专项用地内场地条件相适配。
3.进场炉渣必须实现完全**化利用,满足**市固废零填埋要求;除金属等可回收物外,所有尾料均须以产品形式对外销售。
4.工艺能耗低,运行成本可控,具备规模化应用潜力。
5.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要求,本项目必须考虑光伏应用。
6.项目绿化率、容积率、用地面积、建筑高度等须满足项目专项规划及国家、**市、**区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需提交材料
1.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
2.工艺技术方案(含技术原理、工艺流程、设备配置等);
3.经济性评估报告(含投资估算、运行成本及收益预测);
4.环境影响评价预分析报告;
5.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第六条)。
四、申报要求
1.申****事业单位,其经营范围须包含固废处置或再生**加工相关内容,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所采用的工艺路线和技术方案须为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知识产权清晰无争议。
3.技术方案应针对**区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特性(如成分、处理规模等)进行专项**化设计。
4.鼓励提交具备示范应用或产业化经验的成熟技术。
五、其他要求
1.****市容局仅负责协调炉渣进场事宜,相关进场费用由入围单位自行与**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商确定。
2.本项目仅接收并处置**区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炉渣,严禁接收区外炉渣。
3.项目地块仅限用于炉渣**化利用相关活动,不得增设其他固废处理设施或与生产工艺无关的设施。
4.鼓励企业进行炉渣**化新技术的开发及应用。
5.入围企业须同意以市政设施用地(U3)方式受让项目地块,****政府确定的土地单价支付全额土地出让金。
6.申报企业需充分考虑项目用地成本,入围后须在崇****公司。
六、承诺函内容要求
申报单位须提交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函:
1.****政府对提供的炉渣数量进行保底,仅需****发电厂一期、二期产生的炉渣原渣全额供应。
2.****政府提供任何形式的财政补贴。
3.承诺不接收、处置**区以外的炉渣。
4.保证从项目建设到生产运营全过程均符合国家及**市环保要求,坚持高标准建设、运营和管理。
5.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本地劳动力,以解决部分当地就业问题。
6.承诺项目经营产生的所有税收将及时、足额向**区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七、提交方式与时间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提交内容:需提交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3.提交邮箱:****@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炉渣企业征集+单位名称”)。
八、评审与奖励
1. 评审标准:技术先进性(40%)、经济可行性(30%)、环境效益(20%)、落地适配性(10%)。
2.评审流程:初筛→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如需)→结果公示。
3.入选奖励:****市容局将为入围企业出具办理项目土地出让所需的支持性文件(路条)。
九、其他说明
申报单位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咨询电话:****3007-221;189****727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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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