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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审批决定具体内容****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台公示,公示期自信息发布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诉讼议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793-****682
通讯地址:**市**区****生态环境局
| 项目名称: | ****萤石筛选项目 |
| 环评批复文号: | 饶广环窗字〔2025〕2号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21 |
| 批复文件: | 暂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