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2025-2026年零星基建维保项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5年07月17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下 浮率(%) | 工期 | 项目经理 | 工程质量 |
| 第1名 | **** | 14.5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张浩 陕261****91823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第2名 | ****集团有限公司 | 10.4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文涛 陕 261****05150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第3名 | ******公司 | 10.3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薛小虎 陕 261****11720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第4名 | **县****公司 | 10.3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赵雪妮 陕 261****11342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第5名 | ****公司 | 9.8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沈** 鲁 237********12352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第6名 | ****公司 | 12.5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朱涛 陕 161********14901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
以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河镇
联 系 人:刘盼盼
联系电话:0911-****1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科技二路75号**石油办公大楼
联 系 人:马强
联系电话:029-****3024
电子邮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