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及拟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2****7543
通讯地址:****环境局
受理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建设项目 | **省**市******砖厂院内 | **** | ******公司 | 2025-7-11 |
拟审查情况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建设项目 | **省**市******砖厂院内 | **** | ******公司 | 建设地点:**省**市******砖厂院内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 10000m2,****办公室)、仓储区、养护区, 建成后年产混凝土砼制件 10000m3 /a。 | 一、废气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车间厂房建设的施工扬尘与 施工机械产生的扬尘。 拟建工程施工期所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粉尘、扬尘(颗粒物),主要 包括车辆运输造成的道路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建议采取如下措 施: ①运输车辆尾气: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使用有害物质量 少的优质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污染大气。 ②运输车辆扬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采取道路定期清理清扫,洒水降尘 (该措施依据季节选择性使用),以避免扬尘。 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物料堆放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如果是存放遇到大风天气,将会使扬尘量 大量增加。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应保持临时堆放处四周设置围挡,并定期清扫。 ②对易起尘施工材料实行遮挡或加盖苫布。 施工材料的堆放是暂时的,伴随施工期结束,该影响会消除。由于施工期 较短,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在严格 执行本报告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扬尘及粉尘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输送储存和物料上料搅拌产生的粉尘对大气环境的 影响。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HJ847-2017)及《水 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 2014 年第 81 号文), 颗粒物污染防治设施可行性技术为袋式除尘器,故本项目所用布袋除尘器属于 可行性技术。 本项目水泥和粉煤灰储存于筒仓中,沙子和石子储存于原料库。参照《排 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 3021 水泥制品制造(含 3029 其 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中混凝土制品类的水泥等的物料输送存储系数“废气量 按 22.0 标 m3/t-产品、颗粒物按 0. 12kg/t-产品”计算,本项目进入水泥筒仓中 物料为 4000t/a ,则在此过程中水泥单个筒仓废气量均为 48.89m3/h ,粉尘产生 量均为 0.27kg/h(0.48t/a),产生浓度为 5522.6mg/m3。 本项目筒仓均带有配套布袋除尘器(2 个水泥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除尘效率按 99.7%计),经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 DA001 和 DA002: 24m)。则水泥单个筒仓粉尘排放速率为 0.00081kg/h(0.001t/a),排放浓度为 16.57mg/m3。 粉煤灰通过封闭式罐车运料入厂,直接进入筒仓,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 颗粒物。颗粒物产生量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 22-1 混凝土分批 搅拌厂的工业粉尘排放系数,高架贮仓排气时的粉尘排放因子为 0. 12kg/t 。进入粉煤灰仓中物料为 800t/a ,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粉 煤灰筒仓粉尘产生量为 0.053kg/h (0.096t/a ) ,粉煤灰筒仓粉尘排放量为 0.00016kg/h(0.00029t/a)。 ****搅拌站为密闭状态。搅拌粉尘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 法和系数手册》中 3021 水泥制品制造(含 3022 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 其他水 泥类似制品制造):“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0.523kg/t-产品”计算,本项目年生产 10000m3 混凝土成品,密度按 2.5t/m3 计,折合成 25000t/a 。经计算颗粒物产生 量 7.26kg/h(13.07t/a),本项目搅拌粉尘经除尘效率为 99.7%布袋除尘器处理 后粉尘排放量为 0.022kg/h(0.039t/a)。 项目砂石原料卸料在原料堆场进行,物料在进厂、场内转运过程采用苫布 遮盖,卸料时受机械落差、 自然风力作业将产生粉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原料储存、卸料等工序中粉尘的产生系数 为 0.02kg/t 原料,项目中砂年用量为 8000t/a ,石子年用量为 12000t/a ,估算无 组织粉尘产生量为 0.22kg/h(0.4t/a)。 车间密闭,运输车辆采取苫布遮盖,厂区洒水抑尘,将无组织粉尘量降到 最低,采取上述措施后,洒水控制效率为 60% ,则砂石原料储存、卸料过程中 粉尘排放量为 0. 16t/a 、排放速率约为 0.088kg/h。 本项目原料水泥及粉煤灰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原料砂石料采用汽车 运输,砂、碎石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搅拌站整体封闭,原料的输送、 计量均为封闭式。车间密闭、喷洒水雾、密目网苫盖等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3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0.5mg/m3)。 本项目原料和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和行 驶扬尘。运输车辆在进出场区时启动和行驶阶段会产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 是 CO、NOx 和 THC ,由于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平坦开阔,无高大建筑,有利于汽车尾气的稀释和扩散,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要求砂石料运输车辆采用 篷布覆盖,运输过程做到不超载,不滴、撒、漏,车辆出堆场净轮,运输道路 及时清扫、洒水作业,减少道路扬尘,厂区内地面硬化,且对厂区进行洒水抑 尘。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3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0.5mg/m3), 对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可被接受。 根据大气导则规定,生产过程中开停车、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 情况下的污染排放归为非正常排放。对照导则要求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发生故 障时,会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本项目非正常工况分析主要选择仓顶袋式除尘 器非正常情况下处理效率降低至 50%的情况。 本项目运行期污染源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 848-2017)中的监 测要求制定。 二、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降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施工现场的生产废水 不对外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经过这些 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运营期:参照《水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 2014 年 第 81 号文)第 3.4 章水污染治理技术“生活污水:宜集中收集,并经隔油、沉 淀等处理后回用;辅助生产废水:应建设专门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泥析出水进行 处理... 、经过滤、沉淀、上浮、冷却等处理后回用”本项目设置的沉淀池专门收 集冲洗废水,包括设备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通过分离过滤后回用于混凝 土搅拌用水,因此,为可行技术。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水量按产生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1.28m3/d, 230.4m3/a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浇灌后的水泥预制品需要进行自然养护,为防止养护过程中出现裂缝,需 按规定时间洒水养护。搅拌养护用水全部进入产品, 自然蒸发。 注:产品中已经加入引气剂,该工艺无法通过蒸汽进行养护,只能进行自 然养护。 搅拌机冲洗水产生量按使用量 90%计,则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为 1.08t/d (194.4t/a)。搅拌机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 本项目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被地面和道路吸收,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涛堆肥利用不外排。防渗旱厕须采取 防渗措施,防渗层厚度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 的要 求。 三、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以及 土建施工噪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 生的噪声,其声压级约在 70dB(A)~80dB(A)范围内。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拟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 ②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 辆,尽量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注意维修养护及正确使用, 使之保持较好工作状态和低声级水平;对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设 置隔声或消音装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施工管理 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区时,应严格执行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以减少噪 声对周围环境的危害。 综上所述,采用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由于施工期较短,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采取减振、软连接、隔声措施,采 取这些减噪措施后,运营期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 对运输交通噪声,禁止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运输车辆,汽车运输机械设备 应安装消声器和禁用高音喇叭,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 良好,在经过运输道路沿途村落时,应限制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工作时间, 22:00—次日6:00 禁止运输工作,避免交通噪声对沿途村庄产生影响,在采取 上述措施的前提下,沿线村屯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标准。 本项目产品运输均在昼间进行,矿方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杜绝超载现象, 按期保养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在经过沿线敏感目标时控制行驶速 度,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运输沿线公路交通噪声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确定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与施工过程中产 生的废弃建筑材料。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由 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产品废 料和员工生活垃圾。 (1)除尘器收尘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量为 14.08t/a ,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沉淀池沉渣 预制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混凝土废弃物及沉淀池沉渣,主要为砂和碎石混 合物,产生量按照原料量的 1‰计算,则产生量为 24.8t/a ,回用于生产。 (3)废料 质检过程会产生废弃混凝土料(经检验室检验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 0. 1t/a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4)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kg/人.d 计,本项目职工 20 人,项目年工作日 180d 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1.8t/a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 清运处理。 |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41 MB)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