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乐第四中学学生宿舍、食堂、办公家具与理化生实验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2)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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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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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省**市**区航城街道洋屿村文明路4号

672180元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仪泽****公司

**市**区江田镇**村旗杆区17-1

793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

货物类(****)

采购包

货物名称

规格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办公桌柜、办公椅等

新的-定制等

60套、60张等

1890、350等

采购包2:

货物类(**仪泽****公司)

采购包

货物名称

规格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教师演示讲台、教师总控电源等

东一ZJDY-001、蓓蕾定制等

1张、1套等

7200、55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

郑永(组长)、陈明灯、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以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为1.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116********0135928;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采购包1:10083元

收取对象:中标供应商

采购包2:11906元

收取对象:中标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包1

经评审,参与响应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二)、采购包2

经评审,参与响应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镇大都园34号

联系方式:陈明灯,0591-****7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联系方式:吴倩雨,188****7609,0591-****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倩雨

电 话:188****7609,0591-****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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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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