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公司2025年基站智能关断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本期采购预估含税金额275.9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 1 |
设备费-智能关断设备(三路) |
套 |
1952 |
| 2 |
设备费-智能关断设备(一路) |
套 |
99 |
| 3 |
软件调测费 |
套 |
2051 |
| 4 |
设备管理平台(AI功能) |
套 |
1 |
| 注:安装辅料由中标人提供,包含固定导轨、10平方线、螺母螺丝、轧带、接线端子、铜鼻子等安装所需全部辅材,并承担在质保期内4G内置物联网卡及其产生的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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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付款条件:
(一)第一笔付款:为到货款,合同总价的70%,设备全部到货安装调测后,并且达到验收标准后支付。
(二)第二笔付款:为终验款,合同总价的20%,完成项目终验,签署终验合格证书后支付。
(三)第三笔付款:为尾款,保修期满后,按项目后评估成绩,支付扣除相应考核金额后的剩余金额。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最高上限不含税金额244.22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采购执行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7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21天(含)内完成到货。
1.8质保期:
自签署终验合格证书后第二日起至少60个月(含)。
注:在质保期内所有产品(含配件)的维修更换及各类服务均免费。
1.9合同签订方式:
本项目采用“单项”方式进行合同签署,单项合同上限金额按照中标供应商报价总金额(含税)签订。
| 标包1 | 高压直流配电设备 | 个 | 2051 |
| 标包1 | 其他管理软件 | 许可 | 9 |
2.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负责人(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采购包)或者未划分标包(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2投标人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或3%;如非上述税率,应提供税率减免、优惠等政策证明;
2.3信誉要求(满足以下条款,须提供承诺书):
2.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集团有限公司及****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负面名单;
2.3.2****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n/index.htm);
2.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4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cn);
2.4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且影响履约、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2.5投标人所提供产品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进网试用批文;
2.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经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注:
(1)检测报告中必须明确标注检测机构是否具备上述认证;
(2)检测报告中受检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锦湖大路1566号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431-****23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和美路999号****中心B座15楼1502室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徐茂盛、齐朋、马海、赵雅文、王超
联系人:赵雅文\王超
联系电话:137****2299\137****0213
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于先生
异议电话:0431-****2325,138****006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异议邮箱:cgts@jl.****.com
(异议处理期间,应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1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
11.2 供应商网上招投标操作咨询
(1)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123,联系邮箱:****@chinamobile.com。
(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2)供应商在项目参与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11.3 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注:本项目实行系统公开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解密、开标唱价,各投标人通过登录系统查看开标情况,提出问题与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中国移动将在系统设置提异议的截止时间,请关注系统流程,超出截止时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3)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11.4本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局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