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医院**分院液氧、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学院****医院**分院液氧、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6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7月16日
****学院****医院**分院液氧、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1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市**南路188-2号
报价:933元/立方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林德梅山****公司
地址:******工业园区8号
报价:1027元/立方米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永****公司
地址:****电厂南侧
报价:1366元/立方米
第2包:本标包流标
招标(采购)人名称: ****
地址:宿****园区**路与闵子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陈先生、卓老师
联系电话:0557-****726、0557-****1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人:陶国顺
电话:177****9351
公示期: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szfront/)、“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om/)发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