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过程
项目于2024年7月26日取得了沧****行政审批局《关于******“绿港氢城”新能源项目、国能**“绿港氢城”项目(一期)两个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渤黄审批核准(2024)13号);2024年10月14****行政审批局关于《******“绿港氢城”新能源项目、国能**“绿港氢城”项目(一期)两个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沧审批辐表(2024)46号);2024年7月11日取得了《****公司****研究院关于******“绿港氢城”新能源项目目、华润电力**光火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冀电经研规划〔2024〕133号)。
本工程于2024年11月1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5月15日建设完成。
2、工程建设内容
本工程**1条220kV送出线路,架空线路起于****排河镇东高头村220kV升压站(现改名为海塘站),一回路接入永红220kV升压站220kV侧母线,一回路接入歧丰220kV升压站220kV侧母线。线路路由长度约38.8公里。
本工程的实际总投资14000万元,环保投资3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3%。
3、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查阅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后经现场调查可知:本项目线路路径有轻微变化,****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及现场勘察情况,本工程不属于重大变动。
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各项环保措施均已按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电磁环境和声环境可以满足各项标准限值要求,环保措施有效。
5、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影响调查
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生态影响评价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矿业、旅游等自然**开发利用项目。本工程属于普通的高压输变电工程,对沿线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影响很微弱。工程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产生在施工期,属于短期影响而非长期影响。合理选择了架空线路路径,降低电力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电磁环境影响
监测期间,线路的工频电场强度监测结果为14.9V/m-2270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为0.021μT-1.38μT;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监测结果为1270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为1.11μT,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k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
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行后,线路四周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水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生活污水,因此对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5)固废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6、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绿港氢城”新能源项目、国能**“绿港氢城”项目(一期)两个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环保设计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工频电磁场监测结果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定,已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