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7日 15:52 |
| 预算金额 | ¥100.1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江群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677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区茂华街12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1****67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区茂华街12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6778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1,001,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根据****总局令第13号令《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营运单位从事广播电视传输业务须经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广播电视网络全覆盖条件及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且自“十一五”期间国家实施文化**工程“村村通”以来,有线电视用户前端平台搭建在**省有线广播****公司中心机房,****公司已建成覆盖311个社区、村的有线电视农村广播村村通光纤网络,有线、无线村村通用户前端、终端设备都是由**省有线广播****公司提供信号接入,该公司一直优质保障有线“村村通”前端平台、网络链接、用户终端设备等维护。如果采购其他机构服务,将无法有效维护**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无法保障我区6.4619万套电视户户通终端接收设备、24个乡镇(街道)应急广播前端、区级前端机房(省****公司传输机房)至各****社区)中的共缆传输调频广播和IP广播的传输专线,行政村村级应急广播机房设备、终端接收设备的设备正常运行。 (二)**区1.0206万套地面数字电视户户通用户的电视信号,****公司(唯一家)网络传输本地节目;5.4413万套中央直播卫星电视村村通用户终端和中央直播卫星电视户户通用户终端的管****广播电视局****公司作为设备替换机构,确保了全区“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替换升级,安全运行等可管可控。 (三)****总局令第60号《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实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四条:“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施工及其配套供应、售后服务维修和卫星节目落地代理、收视授权等相关服务活动”。 (四)****在**区域的乡(镇)设有经营服务网点,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服务电话、设有“户户通”、“村村响”专业运维服务机构和正式服务员工队伍、专职的服务人员,具备广播电视接收设备检测、维修能力。
名称: ****
地址: **市**区茂华街123号
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4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江群
联系地址: **省**区茂华街123号
联系电话: 081****6778
2.财政部门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地址: **区**大道323号
联系电话: 0818-****356
****
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