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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审核认定的******委员会村民弄门四组集体土地所确权登记调查结果予以公示,相关土地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即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8月6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委员会****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认**果公示表
|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小组名称 | 权利人 | 宗地调查面积(m2) | 宗地登记面积(m2) | 备注 |
| 1 | ****小组 | ******委员会村民弄门四组 | 6672.78 | 6672.78 | 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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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