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2025年部门预算医用液氧采购项目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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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部门预算医用液氧采购项目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稿时间 :2025-07-17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部门预算医用液氧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10:00 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0:00 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运输保障能力”
“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医用液氧专用运输车辆,自有3辆(含)以上的得30分,3辆(不含)以下的每辆扣10分;

注: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和行驶证复印件(发票购买方名称、行驶证名称与投标人或出租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为租赁车辆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租赁方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第三方医用液氧专用运输车辆,每有1辆合格车辆的计10分,最多计30分;

注: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和行驶证复印件(发票购买方名称、行驶证名称与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为委托第三方运输(或租赁)的,须同时提供其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有效委托运输协议(或租赁合同),(合同委托方或租赁方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12日 10:00。标书代写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黄蓉
电话:153****5151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省**市青云北路1号
联系人:刘老师
邮编:/
电话:****2663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省**市**区豹塘路现代雅境园五栋五楼
联系人:黄蓉、郑宁芳
邮编:410000
电话:400 696 8998 转分机号83/153****5151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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