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20万吨/年出口型高端特种高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开发区**二路以南,西邻******公司。
建设单位:****
项目投资:10600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87547平方米(约131.32亩),总建筑面积78200平方米,****中心40000平方米、****中心30000平方米、****中心3200平方米、****中心3200平方米、其他辅助设施1800平方建设规模和内容米;购置安装2条36万吨/年镀铝锌镁新材料生产线、1条120万吨/年酸洗冷联合机组及配套的智慧物流控制系统、变配电、环保等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20万吨出口型高端特种高强新材料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89****2223
联系地址:******工园区****工业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李超
电话:150****000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
链接: https://pan.**.com/s/195q9pUgClM3UJodJRYwWUwpwd=fq64提取码: fq6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将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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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