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一批(三)(三次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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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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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一批(三)(三次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编号: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4****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一批(三)(三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采购结果更正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7日
更正说明:****委托****(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代理的“2024****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一批(三)(三次招标),项目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时间)****交易中心开标室1(**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3栋8层)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共1个包,于当天15时40分完成评审。 2025年06月10日,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同日,****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2025年06月17日,采购人收到中安****公司递交的《关于放弃2024****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一批(三)(三次招标) 项目中标资格的函》,放弃原因如下: 1. 公司业务调整因素:受市场环境影响,我司正处于业务收缩期,为节省跨业务费用,计划将在短期内退出**市场,本项目所涉产品售后服务期限最长为5年,我司预计无法按要求完成。 2.项目实施人员不足:因员工数量减少,无法提供足够人员支持按时完成项目。 该项目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现决定由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即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代理机构经采购人同意,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如下: 1.原“三、中标信息”中 “供应商名称:中安****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龙街道**大道北1480号801 中标金额:****000.00元” 现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道212号****中心5楼512-514 中标金额:****000.00元” 2.原“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 “1、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18%,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5559.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伍拾玖元整)。 ” 现更正为: “1、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18%,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4206.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贰佰零陆元整)。”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路558号
联系方式:0898-****1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1号、2号、3号、4号、5号
联系方式:0898-****0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根长
电话: 0898-****0848
五、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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