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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服务机构征集遴选工作的公告
**** 关于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服务机构征集遴选工作的公告 各单位: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是国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和保障技术市场繁荣发展,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惠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汇聚服务**,建立优质服务机构库,推动全市技术登记工作,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市科技局决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服务机构征集遴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在**市境内注册登记并运营两年以上的;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具备专业服务能力;致力于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合同登记政策宣讲与解读、技术交易情况分析、指导企业技术合同实施方案撰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辅导、跟踪技术合同登记进展和京津技术转移机构****事业单位或其他类型服务机构(分支机构除外)。 (二)近两年发生重**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在征集之列。 二、征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收支状况良好,运营管理规范。 (二)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具有相应的服务资质。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四)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专职服务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占比80%以上。 (五)服务业绩突出,近两年有同类工作(如技术合同登记指导或组织与技术合同登记工作相关的活动、培训等)的服务案例或业绩证明,在专业服务领域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三、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附件提供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纸质申报****科技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63.com。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7:30前。标书代写 四、管理使用 (一)择优入库。市科技局将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审核,择优遴选一批服务机构纳入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服务机构**库,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引导支持。入库的服务机构后续将作为我市技术合同登记相关服务工作的备选供应商。 (三)特别强调。我局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只需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交相关材料即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 ****715、****720 提交材料地址:**市**区翠岛大街1号市科技局4512室 ****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