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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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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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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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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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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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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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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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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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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县东华街道**路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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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区古运路15号城发天地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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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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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倪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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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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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8****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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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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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城南片区老货厂区块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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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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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3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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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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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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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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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YZJSG2025-003-003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因文字描述有歧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市政类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纯供水、污水处理厂、桥梁、垃圾填埋场、公墓类市政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业绩,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落款时间为准;】”,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专家讨论现对该条款进行如下澄清说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签约工程**合同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市政类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纯供水、污水处理厂、桥梁、垃圾填埋场、公墓类市政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业绩,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落款时间为准;】。 二、招标控制价清单总价中未包含设计费及总承包管理费,投标单位结合招 标文件第3.2.4中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规定,按招标文件要 求进行投标报价。 其余未涉及部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 **** 2025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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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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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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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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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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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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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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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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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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