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612899 | 文 号 | 玉发改能源复〔2025〕34 号 |
| 来 源 | 市发展改革委电力科 | 公开日期 | 2025-07-17 |
****委员会关于新平浩盛
****公司35千伏降压站
增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改革局:
《****改革局关于****35kV降压站增容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新发改〔2025〕34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属云政发〔2017〕17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6年本)》第二部分第七款“电网工程:……不涉及跨州、市的22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由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现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项目符合核准条件的,****机关应当对项目予以核准并向项目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的规定,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35千伏降压站增容扩建工程主要为解决浩盛厂区新增用电负荷需求,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满足****供电需求。经研究,同意建设****35千伏降压站增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为****,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新平县老厂乡。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现有35千伏降压站内新增主变1台及相关配套设施,主变容量为4兆伏安。
四、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510万元,由****自筹解决。
五、招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地点位于**市新平浩盛矿业发展有限公35千伏降压站预留用地,不涉及新增用地。已编制完成****35千伏降压站增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局******所证明材料。
七、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依法依规办理环保、消防、水保等相关手续,未办理完相关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同时****保障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改革局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变更申请,我们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