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新鸿万锦城2号地块4幢104-1等5间商铺出租(第二次)
2、出租地址:新鸿万锦城2号地块4幢
3、项目基本情况:
| 标段 |
商铺号 |
面积(m2) |
首年租金保留价 (元/年) |
备注 |
| 标段一 |
已出租 |
出价不得低于首年租金保留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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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二 |
已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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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三 |
104-3 |
30.37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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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四 |
105A-1 |
31.91 |
40000 |
|
| 标段五 |
105A-2 |
31.92 |
40000 |
|
店面面积大小以实际情况为准,承租者需保持环境卫生,不可造成污水、噪音等影响。承租人将房屋使用经营范围需在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不得将此房屋用于土地性质允许使用功能外的其它用途。
4、资质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的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事业法人或自然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租赁期限:五年(给予90日历天免租金装修期)。
6、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前付清,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提前一个月(即在上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7、竞租报价基准:本次租赁设有保留价:每间商铺的首年租金详见项目基本情况表(以上价格不含税)。采用增价竞租方式,最高价(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租金报价无上限限制。
8、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
9、集中购领招标文件的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时间,下同);购领地址:**上塘建设大厦15楼1502室。
10、购领时需要提交资格预审资料:①、营业执照或自然人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4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12、开标地址:**县**街道**路建设大厦15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13、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潘先生 139****0506
14、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王女士 158****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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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