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612903 | 文 号 | 玉发改能源复〔2025〕32 号 |
| 来 源 | 市发展改革委电力科 | 公开日期 | 2025-07-17 |
****委员会关于**新**恩
****公司改造转型升级项目
碱回收余热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改革局:
《****改革局关于****改造转型升级项目碱回收余热发电核准的请示》(新发改〔2025〕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云政发〔2017〕17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6年本)》第二部分“能源 ****电站):……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等其余热电项目,由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现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规〔2023〕2号)第二十八条“项目符合核准条件的,****机关应当对项目予以核准并向项目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的规定,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改造转型升级项目碱回收余热发电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能够实现节能降耗、**综合利用、降低企业成本。经研究,同意建设****改造转型升级项目碱回收余热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园区戛洒片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台日处理黑液固形物600tds/d碱回收炉和一台8兆瓦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xCB8-6.4/1.6/0.8)及其相应配套辅机设备。
四、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约18576.3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572.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30%,由项目业主自行筹措解决;资本金以外的13003.47万元,****银行贷款解决。
五、招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占地21495平方米工业建设用地。用地已包含在****改造转型升级项目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530****6474)。
七、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环保、消防等相关手续,****保障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改革局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变更申请,我们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委员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委员会
2025年6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