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江河组团、**组团、**组团及**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草案已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规划》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为期30日。
二、公示方
****政府网站:https://www.****.cn
三、公众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件:****@qq.com
2.邮寄地址:**省**市**县龙兴路467号
邮编:3304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县江河组团、**组团、**组团及**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注:本征求意见稿为成果草案,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联系电话:0792-****009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特此公告
****
2024年5月15日
以下为规划内容:
一、项目名称:**县江河组团、**组团、**组团及**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基本情况: 本次****中心**江河组团、**组团、**组图及**组团区域内已批复城镇开发边界的范围,总规划面积约11.09平方公里。其中:
江河组团3.80平方公里,南至铜九铁路,西起观音河,**渊明路,北至长江;
**组团3.18平方公里,南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渊明路,**狄公路,北至**尖国家森林公园;
**组团1.01平方公里,南至龙兴环路,西至狄公路,****二路,北至开发边界;
**组团3.10平方公里,南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十一号大道,**龙兴路,北至疏港公路、南方水泥厂。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第146号令)、《**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3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问题导向,综合分析规划区内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并落实上位规划的控制要求,明确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规划控制指标等。
(1)规划范围
本次****中心**江河组团、**组团、**组图及**组团区域内已批复城镇开发边界的范围,总规划面积约11.09平方公里。
(2)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三片四核”的空间结构。
“一心”:指**尖、**岭两大山体生态绿心,兼顾**的生态屏障和森林公园的双重功能,是县城绿心。
“一带”:指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段,规划拟整体提升改造**沿江景观,树立长江文化新地标,为市民提供更多**亲江的生态环境和文化展示空间。
“三片”:指三个功能片区,分别为**组团、江河组团和**组团。
“四核”:规划形成的四个组团级的景观核心。
(3)用地布局
规划区规划总面积11.09平方公里,规划总人数为12万人,以“优化空间结构、补足配套设施、保障城市安全”的规划目标为基本原则,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充分考虑与周边区域衔接,对规划区进行用地布局,完善道路交通系统组织,分级分类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区域内安全防灾工程建设。
(4)公服配套
规划**组团为全县的政治、文化中心。规划将**组团和**组团划分为一个15分钟生活圈、三个10分钟生活圈、六个五分钟生活圈,江河组团划分为一个15分钟生活圈、两个10分钟生活圈、四个五分钟生活圈,**组团为一个10分钟生活圈、三个五分钟生活圈。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10-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宜独立占地,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宜进行点位控制。
(5)指标控制
按照规划管理的不同要求,分指令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两类,指令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开发强度指标、建筑控制指标、交通控制指标;引导性指标包括土地使用兼容性、人口容量、建筑风格、建筑形式、建筑色彩等参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