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维互动型”教学空间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教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对“五维互动型”教学空间改造(内涵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综合评议采购(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五维互动型”教学空间改造(设备采购)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响应《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及“新五项标准”政策要求,破解传统教学空间功能单一、互动低效、数据孤岛等痛点,我校拟实施“五维互动型”教学空间改造。本项目深度落实“新五项标准”教育理念及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将整合打造主题化、场景化、创**的三大特色空间:造型空间(艺术创作/展示)、乐美空间(美育实践/沉浸体验)、科创空间(科技实践)。通过部署5G+AI、物联网、智能传感及大数据平台,构建虚实融合、功能自适应的智慧环境,显著提升空间利用效率与互动质量(目标师生互动>65%),实现教学行为数据的精准分析与反馈,最终构建区域标杆性的“五维育人”新生态,支撑新时代“五育并举”人才培养。
交付地址:****
3、交付日期:2025年8月30日
5、采购预算金额:226170元
二、参与谈判的合格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做到响应文件中: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见附件);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www.****.cn)(截图);
6、以上提****公司公章。
说明: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注: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附件: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三、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供相应的需求响应方案,包括以下要素:
1、设备货物类: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的预算价)、技术参数、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保质期、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等;
2、服务类: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的预算价)、服务人员资质、数量、服务标准、成果、验收标准、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等;
3、提供最多3个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来证明)。
四、采购需求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凡愿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9日(**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节假日除外的3个工作日),在****(**区弘翔路300号)领取采购需求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下午16:00(报名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标书代写
3、谈判响应文件按规范的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共三份,胶印装订(活页装订不符合要求)并密封后,由供应商于评标时间送至评标现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文件如未能提供上述证明内容及达到相关要求,该项目将作为流标处理。
五、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公示期满后以通知为准
2、谈判地点:以通知为准
届时请参加的合格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谈判会议。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区弘翔路300号
邮编:201620
联系人:朱黎明
电话:****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