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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11MACHHJD602 | 建设单位法人:罗惠 |
| 陈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市**区马家河街道新马西路329号中南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28号厂房101号 |
| ****研磨抛光材料制造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3.031667 纬度: 27.78555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31 |
| 株天环评表〔2024〕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11MACHHJD60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399995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399995D | 竣工时间:2025-01-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m= c=index a=show id=376 |
| ****拟投资3000万元在** 市**区马家河街道新马西路329号中南高科**智能制造 产业园一期项目28号厂房建设研磨抛光材料制造建设项 目,项目占地面积1770m2,设置造粒磨料、喷射抛光磨 料、磨盘、研磨液、设备装配生产线各1条,钻石研磨垫自 动化生产线2条,配套设置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0 万克拉造粒磨料、6t喷射抛光磨料、2300片磨盘、10t研磨 液、5000张钻石研磨垫,装配300台研磨机、喷砂机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生产陶瓷、金属、硬质合金、超硬材料的研磨、抛光专用材料。项目占地面积1770m2,设置造粒磨料、喷射抛光磨料、磨盘、研磨液、设备装配生产线各1条,钻石研磨垫自动化生产线2条,装配300台研磨机、喷砂机等,可年产300万克拉造粒磨料、6t喷射抛光磨料、2300片磨盘、10t研磨液、5000张钻石研磨垫。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符合****开发区发展总体 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成智格环境评估有限 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在建设 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报告表中提 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 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相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置造粒磨料、喷射抛光磨 料、磨盘、研磨液、设备装配生产线各1条,钻石研磨垫自 动化生产线2条,配套设置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0 万克拉造粒磨料、6t喷射抛光磨料、2300片磨盘、10t研磨 液、5000张钻石研磨垫,装配300台研磨机、喷砂机等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造粒磨料、喷射抛光磨 料、磨盘、研磨液、设备装配生产线各1条,钻石研磨垫自 动化生产线2条,配套设置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0 万克拉造粒磨料、6t喷射抛光磨料、2300片磨盘、10t研磨 液、5000张钻石研磨垫,装配300台研磨机、喷砂机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废水环境管理。厂区必须按照“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建设排水系统,雨水排入城市雨水管网;项 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中南高科**智能制造产业 园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的 厂区地面****园区污水管网后,通过园区 及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外 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准(其中石油类执行一级标准)。排水要满足住建部门相关 ****处理厂的相关要求。 2.严格大气环境管理。本项目造粒磨料油浴、造粒、 烘干油雾有机废气、喷射抛光磨料油浴油雾有机废气收集 合并至一套油雾净化器处理后,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的磨 盘烘干固化有机废气一并于楼顶排气筒DA001排放;喷射 抛光磨料塑胶颗粒粉碎筛分粉尘、钻石研磨垫固化有机废 气、与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的造粒粉尘于厂房 内无组织排放;磨盘生产倒料粉尘自然沉降,人工清扫收 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处理。上述有机废气及颗粒物执 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 准限值;项目厂区门口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 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1限值标准。 3.严格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和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严格固废环境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 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后按照协议送有资 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生活垃 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 、本项目排污总量: COD 0.08t/a、NH-N 0.02t/a、 VOCs 0.32t/a, 总量指标纳入**市生态环境部门总量控制 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废水环境管理。厂区必须按照“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建设排水系统,雨水排入城市雨水管网;项 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中南高科**智能制造产业 园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的 厂区地面****园区污水管网后,通过园区 及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外 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准(其中石油类执行一级标准)。排水要满足住建部门相关 ****处理厂的相关要求。 2.严格大气环境管理。本项目造粒磨料油浴、造粒、 烘干油雾有机废气、喷射抛光磨料油浴油雾有机废气收集 合并至一套油雾净化器处理后,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的磨 盘烘干固化有机废气一并于楼顶排气筒DA001排放;喷射 抛光磨料塑胶颗粒粉碎筛分粉尘、钻石研磨垫固化有机废 气、与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的造粒粉尘于厂房 内无组织排放;磨盘生产倒料粉尘自然沉降,人工清扫收 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处理。上述有机废气及颗粒物执 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 准限值;项目厂区门口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 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1限值标准。 3.严格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和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严格固废环境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 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后按照协议送有资 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生活垃 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 、本项目排污总量: COD 0.08t/a、NH-N 0.02t/a、 VOCs 0.32t/a, 总量指标纳入**市生态环境部门总量控制 管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 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 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 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 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 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 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 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 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74 | 0.074 | 0 | 0 | 0.074 | 0.074 | |
| 0 | 0.0074 | 0.0074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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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2 | 0.32 | 0 | 0 | 0.32 | 0.32 | / |
| 1 | 油水分离器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石油类执行一级标准) | 已建设 | 能满足达标排放 |
| 1 | 油雾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满足达标排放 | |
| 2 | 布袋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建设 | 满足达标排放 | |
| 3 | 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满足达标排放 |
| 1 | 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能满足达标排放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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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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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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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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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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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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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