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澄迈县老城地区供水系统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海南-澄迈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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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地区供水系统提升工程水土

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县清澄水务****公司:

我局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县**地区供水系统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

**县**地区供水系统提升工程位于**省**县**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线总长度为530316m,其中镇区部分**管线长度为80125m,管径为DN100~DN1200,**阀门井、矩形智能化水表井、排泥阀井、排泥湿井、排气阀井共1223座;村庄部分**管线长度为450191m,管径为DN20~DN250,**阀门井、矩形智能化水表井、排泥阀井、排泥湿井、排气阀井共736座,更换并配套安装智能水表13487组,同时建设2****泵站。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01.90hm2,其中永久占地0.79hm2,临时占地101.11hm2,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草地。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挖填总量64.53万m3,其中挖方39.61万m3,填方24.92万m3,无借方,余方14.69万m3,其中建筑垃圾4.13万m3,一般土方10.56万m3,余方中的建筑垃圾交由******公司处置,土方运至澄****管理局指定点位处置。项目总投资50358.3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9312.16万元,项目已于2025年3月开工,预计2027年2月完工,建设工期24个月。

我局委托****对《**县**地区供水系统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建设内容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1.90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 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9%,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4%。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财政厅、****物价局、**省水务厅、****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非税〔2014〕1540号)中的第十二条可知,建设保障性**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可免缴补偿费。本项目为供水管网项目,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向社****水务局备案。

附件:审查报告-**县**地区供水系统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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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7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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