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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800MABMMGW20K | 建设单位法人:陈涛 |
| 曾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青江路10号 |
| 年产 13000 吨高纯电子级气体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青江路10号 |
| 经度:103.14778 纬度: 30.0017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2 |
| 雅市环审〔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5-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0 |
| 1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800MABMMGW20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800MABMMGW20K | 验收监测单位:**众****公司 |
| ****0107MA6C6FXB2U | 竣工时间:2024-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条5000吨/年高纯六氟化硫生产线同时副产40%氢氟酸和氢气;1条2500吨/年四氟化碳生产线同时副产40%氢氟酸和氢气;1条5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线同时副产40%氢氟酸、氢氧化镍和氢气;1条300吨/年八氟丙烷生产线同时副产氢气、40%氢氟酸和全氟己烷;1条200吨/年氟气混合气生产线同时副产40%氢氟酸。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条5000吨/年高纯六氟化硫生产线同时副产40%氢氟酸和氢气;1条2500吨/年四氟化碳生产线同时副产40%氢氟酸和氢气;1条5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线同时副产40%氢氟酸和氢气。 |
| 项目八氟丙烷生产线、氟气混合气生产线,电解质回收设备以及配套的氢气回收生产线尚未建设完成,不纳入本次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成一条5000t/a六氟化硫生产线,位于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电解车间1(甲类)、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电解车间2(甲类)、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净化车间(丙类)和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精制车间(戊类)内。配置电解制氟电解槽、整流机、六氟化硫反应器、六氟化硫热解炉、熔硫槽、水洗塔、碱洗塔、硅胶吸附塔、氧化铝吸附塔、氧化铝分子筛、精馏塔、隔膜压缩机、六氟化硫充装汇流排等设备。达到年生产5000吨六氟化硫的产能。 注:六氟化硫与四氟化碳生产线共用车间但不共用设备。 建成一条2500t/a四氟化碳生产线,位于为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电解车间1(甲类)、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净化车间(丙类,)和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精制车间(戊类),配置电解制氟电解槽、破碎机、整流机、四氟化碳反应器、水洗塔、碱洗塔、热解炉、硅胶吸附塔、氧化铝吸附塔、氧化铝分子筛、精馏塔、隔膜压缩机、CF4充装模压机等设备。达到年生产2500t四氟化碳的产能。 注:六氟化硫与四氟化碳生产线共用车间但不共用设备 建成一条5000t/a三氟化氮生产线,位于三氟化氮电解车间1(甲类)、三氟化氮电解车间2(甲类)、三氟化氮电解车间3(甲类)、三氟化氮净化车间(甲类)、三氟化氮精制车间(乙类)、电解质回收车间(戊类)和公辅用房2(拆槽洗槽间):配置配料罐、电解槽、热解器、水洗塔、碱洗塔、氢气水洗塔、氢气碱洗塔、流化床干燥系统、隔膜压缩机、冷干器、三氟化氮吸附塔、精馏塔、中和釜、真空脱水釜、氢氧化镍离心机、氟氢化铵离心机、流化床干燥系统等设备。达到年生产5000吨三氟化氮的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建成一条5000t/a六氟化硫生产线,位于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电解车间1(甲类)、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电解车间2(甲类)、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净化车间(丙类)和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精制车间(戊类)内。配置电解制氟电解槽、整流机、六氟化硫反应器、六氟化硫热解炉、熔硫槽、水洗塔、碱洗塔、硅胶吸附塔、氧化铝吸附塔、氧化铝分子筛、精馏塔、隔膜压缩机、六氟化硫充装汇流排等设备。达到年生产5000吨六氟化硫的产能。 注:六氟化硫与四氟化碳生产线共用车间但不共用设备。 建成一条2500t/a四氟化碳生产线,位于为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电解车间1(甲类)、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净化车间(丙类,)和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精制车间(戊类),配置电解制氟电解槽、破碎机、整流机、四氟化碳反应器、水洗塔、碱洗塔、热解炉、硅胶吸附塔、氧化铝吸附塔、氧化铝分子筛、精馏塔、隔膜压缩机、CF4充装模压机等设备。达到年生产2500t四氟化碳的产能。 注:六氟化硫与四氟化碳生产线共用车间但不共用设备 建成一条5000t/a三氟化氮生产线,位于三氟化氮电解车间1(甲类)、三氟化氮电解车间2(甲类)、三氟化氮电解车间3B(甲类)、三氟化氮净化车间(甲类)、三氟化氮精制车间(乙类)、电解质回收车间(戊类,仅建设厂房,回收设备未建设)和公辅用房2(拆槽洗槽间):配置配料罐、电解槽、热解器、水洗塔、碱洗塔、氢气水洗塔、氢气碱洗塔、隔膜压缩机、冷干器、三氟化氮吸附塔、精馏塔、中和釜、真空脱水釜等设备。达到年生产5000吨三氟化氮的产能。 |
| 新增6套备用反应器,减少2个熔硫槽,同时对设备选型进行优化调整,产能不变;新增6套备用反应器,同时对设备选型进行优化调整,产能不变。 ****设计院****公司出具的说明,明确本项目三氟化氮生产线电解槽调整后,产能未增加,因此本项目生产能力不变,同时储罐储存能力增加不超过30%。项目生产、处置规模不变,储存能力有所增加,但未导致废水排放量增加。项目生产、总处置规模不变,不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正常排放污染源 ①六氟化硫硅胶吸附塔解吸附废气(G2-1)、六氟化硫氧化铝吸附塔解吸附废气(G2-2)、六氟化硫氧化铝分子筛解吸附废气(G2-3)均通过管道抽风收集(收集效率100%)至水洗塔后进入生产系统,不外排; ②六氟化硫低沸精馏塔废气(G2-4)经低沸精馏塔顶的冷凝器深冷捕集(捕集效率约99%)产品后由一根20m排气筒外排,在排口设SF6气相色谱在线检测系统监控废气组分。 ③四氟化碳破碎废气(G3-1),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15m排气筒排放。 ④四氟化碳硅胶吸附塔解吸附废气(G3-2)、四氟化碳氧化铝吸附塔解吸附废气(G3-3)和四氟化碳氧化铝分子筛解吸附废气(G3-4)通过管道全部回用至水洗塔后进入生产系统,不外排; ⑤四氟化碳低沸精馏塔废气(G3-5)经低沸精馏塔顶的冷凝器深冷捕集(捕集效率约99%)产品后由一根20m排气筒外排,在排口设CF4气相色谱在线检测系统监控废气组分。 ⑥三氟化氮硅胶吸附塔解吸附废气(G4-1),通过管道抽风收集(收集效率100%)至水洗工序水洗水洗塔后进入生产系统,不外排; ⑦三氟化氮低沸精馏塔废气(G4-2),经低沸精馏塔顶的冷凝器深冷捕集(捕集效率约99%)产品后由一根20m排气筒外排,在排口设NF3气相色谱在线检测系统监控废气组分。 ⑧干燥流化床废气(G4-3)经酸雾净化塔(10%KOH喷淋,一备一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⑨八氟丙烷低沸精馏塔废气(G6-1)经低沸精馏塔顶的冷凝器深冷捕集(捕集效率约99%)产品后由一根15m排气筒外排,在排口设C3F8气相色谱在线检测系统监控废气组分。 ⑩氟气混合气工艺氟化钠解析废气和八氟丙烷分子筛解析废气二级喷淋(一级水洗+一级碱洗),达标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⑾PSA解吸气并管道并入燃气锅炉用作燃料,不外排。 ⑿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原料,采用低氮燃烧+和FGR烟气再循环方式,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由15m排气筒排放。 ⒀HF卸料废气经氮气吹扫后,进入酸雾净化塔+二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15m排气筒排放。二、非正常排放污染源 ①无水HF罐区事故排放并入氢氟酸卸料废气处理系统,采用一级酸雾净化塔(水洗)+两级水洗+两级碱洗+15m排气筒。 ②高纯六氟化硫、四氟化碳、八氟丙烷和氟气混合气生产阳极及生产线采用三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系统+15m排气筒。 ③三氟化氮阳极及生产线、高纯六氟化硫、四氟化碳、八氟丙烷和氟气混合气生产线无水HF计量罐间采用二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系统+15m排气筒 ④高纯六氟化硫、四氟化碳、八氟丙烷和氟气混合气生产线阴极采用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系统+15m排气筒。 ⑤三氟化氮阴极采用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系统+15m排气筒。 | 实际建设情况:一、正常排放污染源 ①六氟化硫硅胶吸附塔解吸附废气(G2-1)、六氟化硫氧化铝吸附塔解吸附废气(G2-2)、六氟化硫氧化铝分子筛解吸附废气(G2-3)均通过管道抽风收集(收集效率100%)至水洗塔后进入生产系统,不外排; ②六氟化硫低沸精馏塔废气(G2-4)经低沸精馏塔顶的冷凝器深冷捕集(捕集效率约99%)产品后由一根20m排气筒外排,在排口设SF6气相色谱在线检测系统监控废气组分。 ③四氟化碳硅胶吸附塔解吸附废气(G3-2)、四氟化碳氧化铝吸附塔解吸附废气(G3-3)和四氟化碳氧化铝分子筛解吸附废气(G3-4)通过管道全部回用至水洗塔后进入生产系统,不外排; ④四氟化碳低沸精馏塔废气(G3-5)经低沸精馏塔顶的冷凝器深冷捕集(捕集效率约99%)产品后由一根20m排气筒外排,在排口设CF4气相色谱在线检测系统监控废气组分。 ⑤三氟化氮硅胶吸附塔解吸附废气(G4-1),通过管道抽风收集(收集效率100%)至水洗工序水洗水洗塔后进入生产系统,不外排; ⑥三氟化氮低沸精馏塔废气(G4-2),经低沸精馏塔顶的冷凝器深冷捕集(捕集效率约99%)产品后由一根20m排气筒外排,在排口设NF3气相色谱在线检测系统监控废气组分。 ⑦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原料,采用低氮燃烧+和FGR烟气再循环方式,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由15m排气筒排放。 ⑧电解产生的氢气:由于氢气回收生产线暂未建设,电解过程产生的氢气暂以火炬燃烧处理后由26m排气筒排放。 ⑨HF卸料废气经氮气吹扫后,进入两级酸雾净化塔(水喷+碱喷)+两级水洗+一级碱洗+15m排气筒 二、非正常排放污染源 ①无水HF罐区事故排放并入氢氟酸卸料废气处理系统,采用两级酸雾净化塔(水喷+碱喷)+两级水洗+一级碱洗+15m排气筒。 ②高纯六氟化硫、四氟化碳、八氟丙烷和氟气混合气生产阳极及生产线、三氟化氮阳极及生产线、高纯六氟化硫、四氟化碳无水HF计量罐间采用二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系统+15m排气筒。 ③高纯六氟化硫、四氟化碳阴极采用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系统+15m排气筒。 |
| ①部分治理设施优化调整。②项目氟气混合气、八氟丙烷生产线、废电解质回收设备、氢气回收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工程尚未建设完成;目前外购已破碎完成的四氟化碳,故尚未建设四氟化碳破碎生产设施及配套设备;上述设备不纳入本次验收。 ③由于氢气回收生产线暂未建设,电解过程产生的氢气暂以火炬燃烧处理后由26m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一体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园区污水处理厂。 **综合沉淀池1个,处理能力500m3/d。处理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实验室废水(实验器皿三次清洗后****园区污水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一体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园区污水处理厂。 |
| 项目综合沉淀池未建设,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池收集后进入循坏水系统回用;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碱洗塔配置碱液,不外排;实验室废水(实验器皿三次清洗后废水)回用于制备40%氢氟酸,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1 | 0 | -1 | |
| 0 | 0 | 0.74 | 0 | 0 | 0 | 0 | |
| 0 | 0 | 0.046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5 | 0 | 5 | 5 | / |
| 0 | 0.046 | 0.124 | 0 | 0 | 0.046 | 0.046 | / |
| 0 | 0.411 | 0.424 | 0 | 0 | 0.411 | 0.411 | / |
| 0 | 0.021 | 0.133 | 0 | 0 | 0.021 | 0.021 | / |
| 0 | 0.0004 | 0.0005 | 0 | 0 | 0 | 0 | / |
| 1 |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一体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园区污水处理厂。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氨氮执行35mg/L) |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一体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园区污水处理厂。 | 监测:流量、pH值、悬浮物、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镍、全盐量、总氮 | |
| 2 | 综合沉淀池1个,处理能力500m3/d。 | / | 项目综合沉淀池未建设,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池收集后进入循坏水系统回用;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碱洗塔配置碱液,不外排;实验室废水(实验器皿三次清洗后废水)回用于制备40%氢氟酸,不外排。 | / |
| 1 | 六氟化硫低沸精馏塔废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 六氟化硫低沸精馏塔废气(G2-4)经低沸精馏塔顶的冷凝器深冷捕集(捕集效率约99%)产品后由一根20m排气筒外排,在排口设SF6气相色谱在线检测系统监控废气组分。 | 监测工况、风量、排气筒高度、氟化物(气氟) | |
| 2 | 四氟化碳低沸精馏塔废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 四氟化碳低沸精馏塔废气(G3-5)经低沸精馏塔顶的冷凝器深冷捕集(捕集效率约99%)产品后由一根20m排气筒外排,在排口设CF4气相色谱在线检测系统监控废气组分。 | 监测工况、风量、排气筒高度、氟化物(气氟)、VOCs | |
| 3 | 三氟化氮低沸精馏塔废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三氟化氮低沸精馏塔废气(G4-2),经低沸精馏塔顶的冷凝器深冷捕集(捕集效率约99%)产品后由一根20m排气筒外排,在排口设NF3气相色谱在线检测系统监喷淋,一备一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 | 监测工况、风量、排气筒高度、氟化物(气氟) | |
| 4 | 卸料废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HF卸料废气经氮气吹扫后,进入两级酸雾净化塔(水喷+碱喷)+两级水洗+一级碱洗+15m排气筒 | 监测工况、风量、排气筒高度、氟化物 | |
| 5 | 天然气锅炉废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原料,采用低氮燃烧+和FGR烟气再循环方式,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由15m排气筒排放。 | 监测工况、风量、排气筒高度、颗粒物、SO2、NOx |
| 1 | 重点防渗区:HF罐区、液氨库、废电解质回收池、综合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措施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进行设置;采用刚性+柔性防渗措施,即采用P8等级混凝土+2mmHDPE膜防渗结构,渗透系数K≤1×10-10cm/s。防渗结构由上至下依次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0.8mm)、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cm,抗渗等级为P8)、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基层+垫层、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细砂保护层、原土压实。同时以上构筑物均采取相应防腐措施。 生产车间、机电维修间、净化车间、精制车间、软水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除废电解质回收池、综合沉淀池外)等,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并借鉴《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同类型工程经验,环评要求以上构筑物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具体防渗结构如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1.0mm)、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0mm,抗渗等级为P8)、原土压(夯)实。同时以上构筑物均采取相应防腐措施。 一般防渗区:包括氢气回收及充装车间、锅炉房、循环水系统、空压站、分析化验楼、供配电系统、库房1、库房2、库房3、库房4等,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具体防渗结构如下: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0mm,抗渗等级为P6)、原土压(夯)实,并采取相应防腐措施。除此之外,所有缝均应设止水带。 简单防渗区:除绿地外,包括办公生活楼等。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三合土)处理。 | 重点防渗区:HF罐区、液氨库、废电解质回收池、综合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措施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进行设置;采用刚性+柔性防渗措施,即采用P8等级混凝土+2mmHDPE膜防渗结构,渗透系数K≤1×10-10cm/s。防渗结构由上至下依次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0.8mm)、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cm,抗渗等级为P8)、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基层+垫层、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细砂保护层、原土压实。同时以上构筑物均采取相应防腐措施。 生产车间、机电维修间、净化车间、精制车间、软水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除废电解质回收池、综合沉淀池外)等,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并借鉴《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同类型工程经验,环评要求以上构筑物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具体防渗结构如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1.0mm)、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0mm,抗渗等级为P8)、原土压(夯)实。同时以上构筑物均采取相应防腐措施。 一般防渗区:包括氢气回收及充装车间、锅炉房、循环水系统、空压站、分析化验楼、供配电系统、库房1、库房2、库房3、库房4等,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具体防渗结构如下: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0mm,抗渗等级为P6)、原土压(夯)实,并采取相应防腐措施。除此之外,所有缝均应设止水带。 简单防渗区:除绿地外,包括办公生活楼等。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三合土)处理。 |
| 1 |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用于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液、废精馏塔残液和维修车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暂存,占地面积为416.10m2。 |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用于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液、废精馏塔残液和维修车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暂存,占地面积为416.10m2。 |
| 1 | 危险品库房(罐)按相关要求设计建设,储存方法和管理一定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执行,应做到①单独存放;②安装视频监控;③罐区内地坪按照要求进行防渗处理;④远离火种、热源;⑤储罐区设置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应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玻璃制品分开存放;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 过85%。 项目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安全评价及批复的的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距离。 生产车间设置通风换气系统,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车间上方设置气体报警仪和视屏监控系统。按要求设置消防栓,车间外设置应急抽风和事故应急处置装置。 分区暂存,并设防倾倒措施(采用紧锢带固定或钢架固定);产品钢瓶配备完好的瓶帽、防震圈等附件。严禁与易燃易爆物质混存混运,并置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同时定期对其进行定性和定量检查,密闭操作,局部排风,在暂存区上方设有毒气体浓度检测报警仪和视频监控系统。库房内设应急抽风系统,报警仪与事故排风机联锁,报警仪配备不间断电源(UPS)供电。 1)落实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三防”措施 2)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中的规定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 3)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 1)危险物流运输选择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不得将危险化学品交由没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资质证书单位承担运输; 2)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 3)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4)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等,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7)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关报告。 8****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1)分类存放,包装完整; 2)采取防渗漏、防外溢措施; 3)危险废物贮藏间外贴有危险废物图片警告标识 4)危废暂存间应设置应急措施 5)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应尽力避免工程事故排放,项目废气处理系统设施为双电源; 2)设置项目DCS控制系统。当项目设备出现故障时,第一时间将信息****管理部门,并立即组织人力抢修,排除故障,尽量缩短事故排放的时间; 3)若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停产检修。对于因安全原因而发生的事故排放,应立即检查原因,排除安全隐患,恢复正常生产;若安全隐患太大,应立即停产检查,避免事故的扩大恶化。 采用“单元—厂区—园区”的地表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厂区内采用两级级防控体系,防止事故废水出厂,****处理厂防控体系,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 本项目**一座20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一座660m3的事故水池。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打开通向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水池的连接口,将废水引入,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以杜绝事故废水外流。企业必须做好事故应急水池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其平时空置,不得驻水。 重点防渗区:HF罐区、液氨库、废电解质回收池、综合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措施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进行设置;采用刚性+柔性防渗措施,即采用P8等级混凝土+2mmHDPE膜防渗结构,渗透系数K≤1×10-10cm/s。防渗结构由上至下依次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0.8mm)、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cm,抗渗等级为P8)、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基层+垫层、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细砂保护层、原土压实。同时以上构筑物均采取相应防腐措施。 生产车间、机电维修间、净化车间、精制车间、软水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除废电解质回收池、综合沉淀池外)等,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并借鉴《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同类型工程经验,环评要求以上构筑物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具体防渗结构如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1.0mm)、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0mm,抗渗等级为P8)、原土压(夯)实。同时以上构筑物均采取相应防腐措施。 一般防渗区:包括氢气回收及充装车间、锅炉房、循环水系统、空压站、分析化验楼、供配电系统、库房1、库房2、库房3、库房4等,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具体防渗结构如下: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0mm,抗渗等级为P6)、原土压(夯)实,并采取相应防腐措施。除此之外,所有缝均应设止水带。 简单防渗区:除绿地外,包括办公生活楼等。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三合土)处理。 发生事故情形后,根据区域风向特征,分别在上风向厂界处和下风向厂界处设置监控点,监测泄漏氟气、氟化氢、氨浓度;同时设置应急响应机制,一旦监控浓度超过设定限值,预警系统响应,采取响应的风险应急措施。待监控浓度达到设定限值以下,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主要包括: (1)作业场所安全对策措施 (2)工艺安全对策措施 (3)控制系统有效性安全对策措施 (4)消防安全对策措施 (5)易制爆安全管理措施 (6)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及建议等 (1)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做到合理分区,装置间距符合卫生及防火规范,装置内构筑物间满足安全防护距离。各装置区周围设置环状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利于消防安全和紧急疏散。 (2)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过程,实行机械化、自动化。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不仅是发展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安全技术措施的根本途径。 (3)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在装置区、贮存区四周的消防给水管网应按规定设置室外消火栓,其布置间距应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的有关规定。生产装置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生产现场应设置防爆型手动报警按纽,控制室、变配电室应设置感温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纽。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有关规定。生产装置区应按规范配置各类型的灭火器,其配置数量、型号应满足《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要求,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和更换。建议在项目区设立一个可直接通往厂外的可供消防车出入的出入口。建议建设一条环绕整个厂区的消防通道。 (4)安全对策措施 项目在建成投产前,必须取得本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并认真落实《安全评价报告》中所有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加强安全管理。 (6)在厂区最高处设置风向标,以确定区域风向。 | 危险品库房(罐)按相关要求设计建设,储存方法和管理一定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执行,应做到①单独存放;②安装视频监控;③罐区内地坪按照要求进行防渗处理;④远离火种、热源;⑤储罐区设置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应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玻璃制品分开存放;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 过85%。 项目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安全评价及批复的的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距离。 生产车间设置通风换气系统,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车间上方设置气体报警仪和视屏监控系统。按要求设置消防栓,车间外设置应急抽风和事故应急处置装置。 分区暂存,并设防倾倒措施(采用紧锢带固定或钢架固定);产品钢瓶配备完好的瓶帽、防震圈等附件。严禁与易燃易爆物质混存混运,并置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同时定期对其进行定性和定量检查,密闭操作,局部排风,在暂存区上方设有毒气体浓度检测报警仪和视频监控系统。库房内设应急抽风系统,报警仪与事故排风机联锁,报警仪配备不间断电源(UPS)供电。 1)落实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三防”措施 2)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中的规定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 3)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 1)危险物流运输选择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不得将危险化学品交由没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资质证书单位承担运输; 2)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 3)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4)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等,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7)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关报告。 8****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1)分类存放,包装完整; 2)采取防渗漏、防外溢措施; 3)危险废物贮藏间外贴有危险废物图片警告标识 4)危废暂存间应设置应急措施 5)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应尽力避免工程事故排放,项目废气处理系统设施为双电源; 2)设置项目DCS控制系统。当项目设备出现故障时,第一时间将信息****管理部门,并立即组织人力抢修,排除故障,尽量缩短事故排放的时间; 3)若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停产检修。对于因安全原因而发生的事故排放,应立即检查原因,排除安全隐患,恢复正常生产;若安全隐患太大,应立即停产检查,避免事故的扩大恶化。 采用“单元—厂区—园区”的地表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厂区内采用两级级防控体系,防止事故废水出厂,****处理厂防控体系,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 本项目**一座20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一座660m3的事故水池。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打开通向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水池的连接口,将废水引入,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以杜绝事故废水外流。企业必须做好事故应急水池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其平时空置,不得驻水。 重点防渗区:HF罐区、液氨库、废电解质回收池、综合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措施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进行设置;采用刚性+柔性防渗措施,即采用P8等级混凝土+2mmHDPE膜防渗结构,渗透系数K≤1×10-10cm/s。防渗结构由上至下依次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0.8mm)、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cm,抗渗等级为P8)、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基层+垫层、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细砂保护层、原土压实。同时以上构筑物均采取相应防腐措施。 生产车间、机电维修间、净化车间、精制车间、软水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除废电解质回收池、综合沉淀池外)等,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并借鉴《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同类型工程经验,环评要求以上构筑物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具体防渗结构如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1.0mm)、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0mm,抗渗等级为P8)、原土压(夯)实。同时以上构筑物均采取相应防腐措施。 一般防渗区:包括氢气回收及充装车间、锅炉房、循环水系统、空压站、分析化验楼、供配电系统、库房1、库房2、库房3、库房4等,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具体防渗结构如下: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0mm,抗渗等级为P6)、原土压(夯)实,并采取相应防腐措施。除此之外,所有缝均应设止水带。 简单防渗区:除绿地外,包括办公生活楼等。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三合土)处理。 发生事故情形后,根据区域风向特征,分别在上风向厂界处和下风向厂界处设置监控点,监测泄漏氟气、氟化氢、氨浓度;同时设置应急响应机制,一旦监控浓度超过设定限值,预警系统响应,采取响应的风险应急措施。待监控浓度达到设定限值以下,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主要包括: (1)作业场所安全对策措施 (2)工艺安全对策措施 (3)控制系统有效性安全对策措施 (4)消防安全对策措施 (5)易制爆安全管理措施 (6)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及建议等 (1)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做到合理分区,装置间距符合卫生及防火规范,装置内构筑物间满足安全防护距离。各装置区周围设置环状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利于消防安全和紧急疏散。 (2)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过程,实行机械化、自动化。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不仅是发展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安全技术措施的根本途径。 (3)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在装置区、贮存区四周的消防给水管网应按规定设置室外消火栓,其布置间距应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的有关规定。生产装置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生产现场应设置防爆型手动报警按纽,控制室、变配电室应设置感温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纽。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有关规定。生产装置区应按规范配置各类型的灭火器,其配置数量、型号应满足《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要求,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和更换。建议在项目区设立一个可直接通往厂外的可供消防车出入的出入口。建议建设一条环绕整个厂区的消防通道。 (4)安全对策措施 项目在建成投产前,必须取得本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并认真落实《安全评价报告》中所有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加强安全管理。 (6)在厂区最高处设置风向标,以确定区域风向。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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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环评单位调查,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存在 35 户 158 人居民,****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文明确项目投产前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人户的搬迁工作,同时环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完成搬迁之前不得投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搬迁工作,卫生防护距离内已无居民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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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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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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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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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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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