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
**县******公司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县******公司:
**县**干流水电梯****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水**论证、取水许可手续齐全,我局于2024年12月中旬对其取水工程进行了现场验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及《**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87号令)的相关规定,决定为本项目颁发编号为D420322S2025-0001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站,是**县**干流水电梯级开发项目的第2级,****电站,****电站。电站装机2×7000千瓦,设计年发电量4084万千瓦时,设计年利用小时3431小时,****发电厂房、压力隧洞、变电站、35KV输电线路等。
二、你公司应在取得取水许可证一个月内向我局报送本项目本年度的取水计划,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应当报经我局批准。
三、你公司应当委托有技术能力的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数据传输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四、你公司应做好本项目节约用水工作,建立相关台账。
五、你公司应按月向我局报送发电量数据和水**税缴纳凭证。
六、本项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论证和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七、我局对本项目取水许可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公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县******公司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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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