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5年7月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 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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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前环审函[2025]9号 | 2025年7月18日 |
前环审函[2025]9号
关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单位委托******服务中心编制的《****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查干花镇**花村,利用现有厂区厂房进行建设(本次不**厂房,仅在现有生产车间内**装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该项目厂区东侧为闲置建设用地及民房,南侧为草地,****油田设备仓库(院内有宿舍),北****加油站。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约4552.9㎡,总建筑面积为7630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1台1t/h生物质锅炉,**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年用生物质颗粒3200t/a)、**危废贮存点、**1条真空包装甜糯玉米穗生产线及1条冷冻甜糯玉米穗生产线等。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9000t真空包装甜糯玉米穗、5000t冷冻甜糯玉米穗,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该项目符合前郭县总体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排至储池内,定期运至周围养殖户作牛羊饮用水;软化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用作灰渣及厂区降尘。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确保颗粒物、SO2、NOx浓度,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物质燃烧后的草木灰集中收集后暂存后外售做农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进行储存;玉米加工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作牲畜饲料;项目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产生的废布袋,直接由厂家进行更换并将废布袋带走,不在厂区贮存;废润滑脂及废油桶暂存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
(五)设置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六)该项目冬季取暖利用生产余热。
(七)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八)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储存间应严格按报告提出的相关要求建设,设置围堰并及标识;废水储池、车间等区域应做好硬化及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九)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降低事故危害和减少事故损失。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环境局****分局
2025年7月18日
| 抄送:******服务中心、**** | |
| 印发机关:****环境局****分局 | 2025年7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