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审〔2025〕133号
****改革局关于**县漳溪畲族乡圩镇及周边整体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漳溪畲族乡圩镇及周边整体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5〕15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漳溪畲族乡圩镇及周边整体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统一编码:****
三、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用地红线面积约351333平方米,主要实施五方面建设内容:
(一)房前屋后及周边三清三拆:清理村巷道及房前屋后各类垃圾、杂草杂物约3000立方米,清理沟渠淤泥约2000立方米,并拆除危旧房、违建等约1000平方米。
(二)房前屋后及周边人居环境治理:房前屋后及道路两侧场地平整约6000平方米、环境优化约4000平方米、地面提升约2500平方米,实施公共旧围墙美化约100平方米。
(三)修建防护设施:建设挡土墙约80米、畲族乡特色四小园围栏约1500米、新型围挡约200平方米、仿木栏杆约150米及新增安全防护制品约181.70平方米。
(四)基础设施补短板:修缮雨水管约150米、局部新增排水沟渠约200米、**水沟约51米、室外消防设施更换及翻新约200平方米、地坪硬化工程约675平方米。
(五)公共绿地建设:荒地、废弃地、道路周边环境优化120平方米,并对原有绿植进行修剪维护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354.39万元内。资金来源:由典型镇培育资金统筹解决,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关于**县漳溪畲族乡村圩镇周边整体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113号);《关于**县漳溪畲族乡圩镇及周边整体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655号)。
七、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5〕655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