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区151号规划环路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拓坤****公司 |
| 监测单位 | ****大学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区151号规划环路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要求,我单位于2025年7月14日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区151号规划环路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区151号规划环路位于**市**区**片区,工程共包括两段市政道路,分别为北段和东段;其中北段起于万峰街和博大路交叉口(起点坐标为:北纬24°50′01.82″,东经102°52′14.47″),向东北方向延伸,止于万峰街和万盛街交叉口(止点坐标为:北纬24°50′14.16″,东经102°52′53.37″),全长1199.855m;东段起于万峰街和万盛街交叉口(起点坐标为:北纬24°50′14.16″,东经102°52′53.37″),向南延伸,止于云****学校入口(止点坐标为:北纬24°50′04.49″,东经102°52′48.77″),全长355m。 项目为**建设类,其他城建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6.01hm2,其中临时占地0.33hm2,永久占地5.68hm2;项目由道路工程区和临时堆土区组成。工程共包括两段市政道路,分别为东段和北段,总长度1554.855m,其中东段355m,北段1199.855m;道路规划红线宽30m,设计时速4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柔性路面,抗震等级为8级,最小纵坡为0.36% ,最大纵坡为4.446%,最小竖曲线半径15m,最小平曲线半径300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不跨越水体,无桥涵建设。 工程于2013年1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建设完工,建设总工期10个月;工程总投资1.44亿元,其中土建投资0.75亿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朝云街3386号 联系人:李涛 联系方式:187****0009 三、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学 联系地址:**市**区学府路296号 联系人:黄兵 联系方式:138****2683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拓坤****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学府路628号雅贝艺术大楼A座4楼 联系人:张德刚 联系方式:136****3025 五、验收结论 **区151号规划环路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确定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有效控制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 2025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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