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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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18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我院拟采购医疗废物处置服务1年,预算金额为59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9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按照“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的规定,****保护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指南(试行)》的通知(渝环[2016] 453号)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参考就近原则,委托所在地环保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或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进行处置”的规定。 2.彭水县只有一家有资质医疗废物处置机构:****,该公司医疗废物处置地址:******工业园区南区B42-01/01号地块。经营类别: HW01医疗废物(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 3.****医疗废物处置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该公司能保证每天产生医疗废物及时淸运,减少暂存时间,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废物的管理。 4.本项目拟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市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中第二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工业园区南区B42-01/01号地块

三、公示期限

2025年7月18日 至 2025年7月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

联 系 人:向闯

联系电话:133****5556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市彭水****财政局

联 系 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23-****6262

3.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

联 系 人:宁老师

联系电话:023-****3000

六、专家信息
专家信息
专家姓名 专家职称 专家工作单位
罗琼生
田小琴
代海鸥
专家论证意见 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无供应商报名,改为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市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中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指南(试行)》之“就近原则”的总体原则规定。为确保医疗废物服务正常运行,建议改为单一来源采购,但应当完善公示等法定程序确保采购活动公正性。
七、附件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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