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设计制作宁德市文化旅游宣传册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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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拟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设计制作**市文化旅游宣传册服务项目的执行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设计制作**市文化旅游宣传册服务项目

项目金额:设计制作**市文化旅游宣传册服务项目采购费用控制在人民币75000元(柒万伍仟元整)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书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年度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无犯罪、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7.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声明函由供应商自拟);

供应商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声明函由供应商自拟)。

三、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提交相关材料,由****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五、响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17:30前将响应文件寄/送至****计财科(收件地址:****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9楼计财科,收件人:孙女士,电话:0593-****318)。

六、比选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标书代写

请供应商在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上午9:45分到********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广电大厦,暂定7楼会议室,若有变动将告知)参与比选,并阐释要点;未按时到场视为弃权处理。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3-****006

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

2.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详细报价表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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