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拟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设计制作**市文化旅游宣传册服务项目的执行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设计制作**市文化旅游宣传册服务项目
项目金额:设计制作**市文化旅游宣传册服务项目采购费用控制在人民币75000元(柒万伍仟元整)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书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年度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无犯罪、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7.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声明函由供应商自拟);
供应商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声明函由供应商自拟)。
三、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提交相关材料,由****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五、响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17:30前将响应文件寄/送至****计财科(收件地址:****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9楼计财科,收件人:孙女士,电话:0593-****318)。
六、比选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标书代写
请供应商在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上午9:45分到********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广电大厦,暂定7楼会议室,若有变动将告知)参与比选,并阐释要点;未按时到场视为弃权处理。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3-****006
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
2.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详细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