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改革局关于**市**区淡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首开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报送**市**区淡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首开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办事处工作会议纪要》(淡办工纪〔2025〕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市**区淡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首开区)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6-441303-04-01-434012)。
二、项目位于**市**区淡水街道,实施范围面积42.17万平方米,涉及淡水**、北门户公共空间、淡水工业区内建筑整治及基础设施更新。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保护及活化,涉及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一般建筑96213.02平方米,危房拆除11013.15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更新,包括周边公共空间137949.06平方米,标识系统1项,动态监测系统1项,智慧化管理系统1项;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停车场2处,街区道路改造3195米,三线下地2305米,三线规整1217米,规划给水管道3278米,规划雨水管道2070米,规划污水管道3292米,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改造等。项目整体分为三期进行改造提升,分期建设内容如下:
一期建设****广场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传统风貌建筑及一般建筑整治24688.25平方米,危房拆除1847.44平方米,公共空间改造提升121740.16平方米,标识系统1项,新增停车场1处,街区道路改造865米,三线下地624米,三线规整329米,规划给水管道925米,规划雨水管道356米,规划污水管道782米,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改造等。
二期建设范围为东南门户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传统风貌建筑及一般建筑整治31676.2平方米,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7950.6 平方米,公共空间改造提升13552.9平方米,动态监测系统1项,智慧化管理系统1项,新增停车场1处,街区道路改造992米,三线下地716米,三线规整378米,规划给水管道935米,规划雨水管道535米,规划污水管道939米,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改造等。
三期建设范围为杂货街、大和街等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文保单位修缮和活化利用9643.72平方米,传统风貌建筑及一般建筑整治22254.25平方米,危房拆除9165.71平方米,公共空间改造提升2656平方米,街区道路改造1338米,三线下地965米,三线规整510 米,规划给水管道1418米,规划雨水管道1179米,规划污水管道1571米,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改造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5055.32万元,其中:工程费32407.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16.49万元、预备费1925.08万元、建设期利息1206.5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办事处统筹安排,积极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项目待按照法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表
2、《总投资估算表》
惠****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 2.请按照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媒介以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