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2025-2026年度关于在长春日报新媒体上对宽城区形象及新闻宣传的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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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代理****2025-2026年度关于在**日报新媒体上对宽**形象及新闻宣传的服务采购,现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关于在**日报新媒体上对宽**形象及新闻宣传的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

3.项目内容:

****2025-2026年度关于在**日报新媒体上对宽**形象及新闻宣传的服务采购项目等详见采购需求。

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预算:人民币15.00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鉴于采购单位性质和宣传工作的特殊性,在新闻媒体的选择上具有单一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即只能与目标媒体自身或其指定的委托单位进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9.论证专家名单:

李卫国、万发仁、王松梅

10.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如下:

单位名称:**掌上****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大街1002号

11.本公示的公示期为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5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

12.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cn)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2)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公司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时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公司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要求,我公司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人民大街3366号

联系人:刘炫含

电话:0431-****0404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路58号(24)层2002号房

联系人:王玉双

电话:155****5296(办公电话)

监督单位:****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联系方式:0431-****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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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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