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镇天连村滨水休闲运营项目预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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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位于均安镇天连村均榄路与天连路交汇处南侧,紧邻凫洲河,毗邻亲水平台。目前已建成全新公园草坪,地形自西北向东南缓坡延伸,高差约2米,视野开阔无遮挡,可尽览凫洲河河景。

项目租赁面积2485.06平方米,其中1845.43平方米划定为固定设施摆放区,剩余区域639.63平方米为灵活可变的临时经营空间。具体布局范围详见附件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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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营内容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租方式整体出租,由承租方全额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并承担区域内管养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打造用途。

仅限经营轻餐饮(咖啡、茶饮、简餐等)、休闲服务等低污染业态,严禁引入高油烟餐饮、重加工、高噪音等项目。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交完整的项目建设方案(含污水及垃圾处理专项方案)与运营方案(包括业态布局规划、商户管理制度等核心内容)。

(二)招租方式。

通过公**台发布招租信息,以综合评议方式择优选取具备成熟滨水空间运营经验的专业团队。

(三)运营要求。

1、规划图中固定设施摆放区可摆放集装箱作为核心经营载体,建议采用多元化钢材结构搭建轻奢风格构筑物(以集装箱为主要形态);临时经营空间规划为临时开放空间,免费向公众开放。

2、承租方需全面承担整个租赁区域的日常保洁、绿化养护及安全管护责任,确保环境整洁与运营安全。

三、意向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方应具备的条件。

1、应为依法设立且成立一年以上、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拥有至少1个滨水空间成功运营案例,具备成熟的场地管理与业态运营经验。

(二)意向方承诺事项。

1、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能足额承担项目投建及运营资金;

2、持有与经营业态对应的合法资质,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

3、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招租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料查阅

(一)资料准备。

意向方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运营,可随时联系业主方报名(同步接受现场勘验申请)。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2、项目整体经营思路规划书;

3、场地设计初步方案;

4、滨水空间运营案例证明材料(合同或项目介绍等)。

意向方自行承担涉及本项目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报名材料、策划方案等费用支出,无权向业主方追索。业主方将对意向方进行尽职调查及实地走访,所有提交材料无论**与否均不予退回。

(二)材料递交方式。

1、纸质版:**市**区均安镇**路1****中心二厅4****集团;

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注明 “【XXX公司】均安镇天连村滨水休闲项目报名资料”)。

(三)联系方式。

业主方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

业主方联系电话:0757-****9801;0757-****9802

业主方通讯地址:**市**区均安镇**路1****中心二厅四楼

业主方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四)公告期。

本招商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五、特别提示

本预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项目信息(含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有关**的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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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

附件1:规划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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