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谟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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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及《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要求,经****有关部门研究,**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拟作如下调整:

一、拟撤销:根据《规则》,拟将符合“面积较小、不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保护价值不高的自然公园进行撤销”规定的1处国家级自然公园(****北盘江国家级湿地公园)进行撤销,总面积2431.8349公顷。

二、拟归并:此次不涉及。

三、拟回填:根据《规则》,对前期因永久基本农田调出造成的“天窗”进行“回填”,继续保留在自然保护地内,仍按耕地进行统计、利用和管理。****草原局统一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的“天窗”数量114个、总面积76.8658公顷。其中:拟撤销的****北盘江国家湿地公园“天窗”数量26个,面积13.1925公顷,暂不“回填”;****南**“**苏铁”****自然保护区需要“回填”的88个“天窗”全部“回填”,“回填”总面积63.6733公顷。

四、2023版整合优化情况: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县共有自然保护地2处,****自然保护区两类,即:****北盘江国家湿地公园(2313.3433公顷)、****南**“**苏铁”****自然保护区(13506.2362公顷)。

五、2025年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天窗回填”优化后,**县自然保护地总数量为1处,总面积由15819.5795公顷优化为13569.9095公顷。现将**县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林业局

联系电话:0859-****158

联系地址:**县王母街道**路172号

邮政编码:552300

电子邮箱:****@qq.com

附表:整合优化前后自然保护地情况对比

****

2025年7月18日

附表

整合优化前后自然保护地情况对比

单位:个,万公顷

整合优化前

整合优化后

自然保护地类型

数量

面积

自然保护地类型

数量

面积

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

小计

1

1.3506

自然保护区

小计

1

1.3570

国家级

国家级

地方级

1

1.3506

地方级

1

1.3570

自然公园

小计

国家级

地方级

风景名胜区

小计

风景名胜区

小计

国家级

国家级

地方级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小计

森林公园

小计

国家级

国家级

地方级

地方级

地质公园

小计

地质公园

小计

国家级

国家级

地方级

地方级

湿地公园

小计

1

0.2313

湿地公园

小计

国家级

1

0.2313

国家级

地方级

地方级

海洋特别保护区

(含海洋公园)

小计

海洋公园

小计

国家级

国家级

地方级

地方级

沙漠(石漠)公园

小计

沙漠(石漠)公园

小计

国家级

国家级

地方级

合计

2

1.5819

1

1.3570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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