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一合同段嘉兴街站及嘉方区间基坑疏干降水延续取水许可决定书

其他-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

依你公司申请,我厅受理了延续取水申请书。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核验,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及《**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延续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工程基本情况

**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一合同段**街站及嘉方区间位于**市**区**街与南五马路交叉口西北侧。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建筑面积19000.9平方米,为保障地下结构施工安全,需进行基坑降水。项目沿基坑周围封闭布降水井155眼。

二、批准事项

同意**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一合同段**街站及嘉方区间基坑疏干降水项目延续总取水量200万立方米,基坑日最大取水量58729立方米。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施工降水。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120天。

三、有关要求

1.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取水许可批复文件等相关要求,对取水量进行计量,做好计量设施运行维护,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且计量准确,确保数据接入省级平台。

2.你公司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加强供水用水管理。

3.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取水申请。

联系人:邹吉虎兰鑫月

联系电话:024-****1303

****

2025年6月2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18
其他公告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一合同段嘉兴街站及嘉方区间基坑疏干降水延续取水许可决定书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