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小榄投审〔2025〕23号
******办公室****行政审批局)关于**路(**工业大道-九洲路段)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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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路(**工业大道-九洲路段)改造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改善区域投资环境,满足区域快速发展需要,改善道路的交通现状,提高周边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周边人民的美好生活向往。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结合《**路(**工业大道-九洲路段)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用地审核及规划选址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路(**工业大道-九洲路段)改造项目”,项目单位为****,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社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路(**工业大道-九洲路段),呈东西走向,路线全长约1.815k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 37m/39m,双向四车道+两车道(辅道)。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397.8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按规定报批。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办公室****行政审批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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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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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项目“建筑工程(含安装)合并项目才选”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