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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速公路(**境)项目调整用地土地征收,****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境)项目调整用地。
****机关:****政府。
(三)批准文号:****。
(四)领取时间:2025年7月14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政府关于**至**高速公路(**境)项目调整用地的批复》(****),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心、****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协议实施补偿兑付。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所在范围内公开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自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止。
(二)对《****政府关于**至**高速公路(**境)项目调整用地的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政府关于**至**高速公路(**境)项目调整用地的批复(****)
****
2025年7月17日
(联系人:严增平 联系电话:083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