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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关****研究所更新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事前绩效评估的函》等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研究所更新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代码:****)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研究所更新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位于**市**区,共包含三条**市政道路,分别为:普前路、科创路以及科韵路,设计总全长1156.62米。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管线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桥涵工程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静态总投资控制在6362.32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4189.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5.90万元,基本预备费228.75万元,专项费用1558.52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资金6362.32万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研究所更新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2025〕7号);
(二)《**区三****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2025〕第6期);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22024XS****473号);
(四)《******办事处****研究所更新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科韵路段楼房征拆情况的复函》;
(五)《关****研究所更新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估算投资金额的函》(珠香三溪函〔2025〕46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请贵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助推我区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四)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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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