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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2025YG****529
穗规划**地证〔2025〕5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局 | |
| 日 期 | 2025-07-17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 |
| 建设项目名称 | **市**区新雅街新村新梓园留用地(分地块二)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0774367 |
| 用地性质 | 一类工业用地M1兼容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
| 用地位置 | **市**区新雅街道雅瑶中路以南、**南路以东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壹万伍仟壹佰柒拾叁点玖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1243.53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406.96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1523.48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22488-44974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条件〔2025〕79号文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条件〔2025〕79号文的控制要求执行。根据《******厅关于**市**区2015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6〕251号]、《同意用地结案书》(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7〕459号)、《**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条件〔2025〕79号)、《****政府关于同意**市**区新雅街新村新梓园留用地(分地块二)供地方案的批复》(穗府花规划**审〔2025〕53号)、《关于供地方案审核意见的复函》(穗规划**业务函〔2025〕8640号)核发此证。 | |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 |
| 项目名称 | **市**区新雅街新村新梓园留用地(分地块二)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0774367 |
| ****机关 | ****政府 |
| 批准用地文号 |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 |
| 用地位置 | **市**区新雅街道雅瑶中路以南、**南路以东 |
| 用地面积 | 地表总面积:壹万伍仟壹佰柒拾叁点玖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1243.53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406.96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1523.48平方米。) |
| 土地用途 | 餐饮用地,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 |
| 建设规模 | 22488-44974 |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条件〔2025〕79号文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条件〔2025〕79号文的控制要求执行。根据《******厅关于**市**区2015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6〕251号]、《同意用地结案书》(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7〕459号)、《**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条件〔2025〕79号)、《****政府关于同意**市**区新雅街新村新梓园留用地(分地块二)供地方案的批复》(穗府花规划**审〔2025〕53号)、《关于供地方案审核意见的复函》(穗规划**业务函〔2025〕8640号)核发此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