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徐墩根雕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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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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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徐墩根雕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招标编号:****

邀请单位:中****公司、**芳圆****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徐墩根雕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和自筹 ,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市徐墩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设计费约3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服务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加工区**厂房设计,含总平、单体方案、效果图、方案文本编辑、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及后期施工服务内容 ;

2.4.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设计费用,每平方米控制在20元以内,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设计费约30万元,最终按设计图具体建筑面积平方数计算。

2.5. 服务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本工程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能顺**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3.7.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5年 7 月 18 日至2025年 7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介绍信、投标函、确认函、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办事处(**市福源小区A座2楼)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低价中标法;

5.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个。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7.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7.1. 开标时间:2025年 7 月 30 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7.2. 开标地点:**市徐墩镇农机站一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7.3. 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报名单到场核验登记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8.1. 履约担保金额:/

8.2. 履约担保形式:/。

8.3. 提交时间:/。

9.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1、初步设计完成,****科技局批复,支付按概算金额计算设计费总额的30%;2、设计单位在交付施工图,并经图纸审查和预算审核后,支付至实际设计费用总额的 9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收到设计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文件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设计费用。

若****政府审计的,****政府审计工作。政府审计金额与财政评审机构审核金额有差额的,经通知承包人核实或反馈后相应调整竣工付款证书或最终结清证书中的合同价格。承包人对发包人有欠款的,****政府审计意见出具后30天内将欠款返还给发包人。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乡镇招标) 上公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市徐墩镇**路 58 号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电话: 182****5688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县古峰镇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幢1201室

电话: 173****6106

联系人: 郑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府

联系电话:0599-****580


投标函

致:****: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 的**市徐墩根雕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政策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的所有内容和有关文件后,我方愿 为最终报价,服务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上交给招标人,并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设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班子到位。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2025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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