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5610496/2025-04758 | 分 类: | 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14日 |
| 标 题: | ****关于**省**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磐发改审批字〔2025〕54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18日 |
磐发改审批字〔2025〕54号
****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省**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立项请示》(磐物发〔202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公司《关于“**省**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吉凯评字〔2025〕263号),经研究,该项目符合审批条件,原则同意**省**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省**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
****中心。
三、建设地点
****社区、中福社区、东盛社区、**社区、**社区、前安社区、创业社区、**社区共8个社区内的33个老旧小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对**省**市8个社区33个小区进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共涉及52栋老旧建筑,总户数3397户,改造范围内小区总建筑面积36.1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小区内道路及环境提升工程、小区配套管线改造工程、小区电气、通信工程、小区内附属工程等。具体如下:
小区道路及环境提升工程:小区内**沥青路面64944.46平方米、透水砖11251.13平方米、路边石3501.8米、绿化14352.48平方米及停车位划线614处。
小区配套管线改造工程:敷设雨水管线共10223米、污水管线共6003米、给水管线共10895米、供热管线共26033米,翻建化粪池35座及其他附属工程。
小区内电气、通信工程:安装小区内亮化庭院灯407套及电缆和配电箱、监控系统33套、摄像头268个、敷设地下通信排管17125.4米及弱电手孔井345座。
小区内附属工程:**铁艺大门30个、电动大门24个、铁艺围栏1735.67米、晾衣架2620米;购置垃圾车55台;安装健身器材33套、休闲座椅104套;**电瓶车充电桩300个、自行车充电车棚34处、凉亭33座及广告宣传栏51套等相关工程。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9515.13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其中建筑工程费7558.89万元;设备购置费66.97万元;安装工程费481.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03.20万元;基本预备费704.8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管理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管理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管理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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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
| 项目名称:**省**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招标方式 | |
| 勘 察 | √ | ||||||
| 设 计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设 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其 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核准。 | ||||||
| 审批部门盖章 | |||||||
| 2025年7月14日 | |||||||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 |||||||